开办餐饮店“一件事”办事指南

时间: 2024-09-10 09:14

开办餐饮店“一件事”办事指南

一、申请条件

(一)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。

二)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销售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。

三)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明、通风、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。

四)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。

(五)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
六)取得户外招牌设施设置点位权属证明(其中,设置点位为自有权属的,提供产权证明;设置点位为租用的,提供租赁协议和点位产权证明)。

七) 已统计本单位需进行预防性体检从业人员名单。

二、申请材料

类别

序号

材料名称

是否必交材料

材料类型

提交时限

材料 份数

纸张类型

是否 减免

线上

线下

公共

1

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

电子表单

原件/ 复印件

申请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2

营业执照

扫描件/复印件

复印件

申请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3

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承诺书

扫描件/复印件

原件

申请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4

委托书

扫描件/复印件

原件

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时提供

一式一份

A4

市监

5

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 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、操作流程图

扫描件/复印件

原件

申请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6

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记录、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 清单

扫描件/复印件

原件

申请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7

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,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、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

扫描件/复印件

原件

申请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住建

8

户外招牌设施现状图及实景效果图

扫描件

原件

申请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9

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场地权 属证明

扫描件

原件/ 复印件

申请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10

户外招牌设施设计方案或 设计平面图

扫描件

原件/ 复印件

申请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11

安全承诺书

扫描件

原件

申请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类别

序 号

材料名称

是否必交材料

材料类型

提交时限

材料 份数

纸张类型

是否 减免

线上

线下

消防

12

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/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

扫描件

原件

申请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13

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

扫描件/复印件

复印件

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14

场所平面布置图

扫描件

原件/复印件

可以在消防救

援机构现场核

查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
15

消防安全制度

扫描件

原件/复印件

可以在消防救

援机构现场核

查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16

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

扫描件

原件/复印件

可以在消防救

援机构现场核

查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A4

17

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

扫描件

原件/复印件

可以在消防救

援机构现场核

查时提交

一式一份


三、办理方式

(一)线上办理

http://www.sczwfw.gov.cn(四川政务服务网)。实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栏,根据引导选择相应情形,填报申请表单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。

(二)线下办理:

1.龙门市监所:高坪区龙门金龙东路街道-27号

2.阙家市监所:高坪区阙家镇学识街农贸市场2

3.东观市监所:高坪区东观镇新盛街道23

4.长乐市监所:高坪区长乐镇商业街11

5.白塔市监所:高坪区望鹤路六段362楼(御景湾小区)

6.清溪市监所:高坪区康乐巷38

四、办理时间

办结时限:13个工作日

五、咨询电话

(一)龙门市监所08173560315

(二)阙家市监所08173540315

(三)东观市监所08173538032

(四)长乐市监所08173418035

(五)白塔市监所08173353308

(六)清溪市监所08173353306

六、办理流程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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